2022年8月11日,北京监管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当事人为益民基金前总经理康某,涉及两项违法事实给予警告,合计并处六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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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违规事实,益民基金前总经理被罚六万元
具体来看,2018年8月4日,益民基金召开2018年第一次股东会,选举7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4人为新任董事。该次股东会后,益民基金董事变更超过董事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同日,益民基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原董事长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根据《信披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益民基金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公告上述董事长变动及超过百分之五十董事变更事项,但益民基金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高管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益民基金应当自原董事长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报告报送相关部门,但益民基金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报告义务。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公司公告、审计报告、情况说明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作为时任益民基金总经理,康某全面负责公司工作,未勤勉尽责,是上述益民基金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基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高管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相关部门做出以下处罚决定。第一,关于该基金未及时披露董事长变动及超过百分之五十董事变更事项,对康某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第二,关于该基金未及时报送董事长离任审计报告事项,对康健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
益民基金成立17年,此前两项违规被罚16万元
资料显示,成立于2005年12月的益民基金,截至目前,资产规模(全部)11.83亿元,排名162/188;资产规模(非货币)11.83亿元,排名157/188;旗下基金数6只,排名143/188;旗下基金经理1人,排名172/188。
2018年9月10日,益民基金时任董事长翁振杰、总经理黄桦于离任;2018年5月8日、2018年9月10日,康健分别任职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职位,后于2021年12月30日离任。2022年6月30日,益民基金发布公告,王明德担任该公司新任总经理,此前任南华基金副总经理。
2022年8月1日,北京监管局发布对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公司涉及两项违规,合计罚款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