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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告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天津市关于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旨在大力促进消费恢复和潜力释放,提振消费信心。
措施主要囊括九个方面,共20条。对于房地产的主要解释说明是第三方面“扩大住房家居消费”,重点给出了2条举措:稳定住房消费和扩大家居消费。
首先稳定住房消费政策定位“房住不炒”没有变,并在滨海、武清、静海、蓟州等区域分区施策的基础上再次重申支持分区施策,接下来有望更多的区域出台具体相关细则;
信贷政策方面,除了已提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针对老年人公积金取用条件的规范可能是新的施策方向;而引导金融机构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可以降低购房者还贷压力,提升消费信心。
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再现“降低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可以真正意义上减缓购房压力,是对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合理支持改善型需求产生最为直接的促进作用。
在要求中明确提出了相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主体明确有利于加强各部门、机构间协同合作,提升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