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边捡到银行卡
又恰巧一试再试“破解”出了取款密码
(资料图片)
这样的“天降横财”你敢不敢用?
你一不小心遗失了信用卡
又侥幸觉得没关系
“反正又不知道我的密码”
真没关系吗?
在街头捡拾物品,尤其是贵重的私人物品,大部分人都会拾金不昧,但日常生活中也有例外。近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乔某因捡到他人银行卡并在ATM机取现,因诈骗罪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是的,这个戴帽子的是我。”面对监控中的铁证,60多岁的乔阿姨承认自己就是那个ATM机前的取款人。
“钱包里有身份证,还有很多张银行卡,我心想这个人肯定很有钱。”2022年10月的一天,乔阿姨在马路上捡到一个钱包,她左看右看也没人注意到,“我想应该是老天爷不想让我还给他,就想着去银行看看能不能取点钱自己花。”
欲贪小便宜的乔阿姨来到银行ATM机上,将银行卡全部拿出来,一张一张用钱包主人的身份证号试密码。“刚开始好几张都不对,后面一张银行卡试到第二次,就试对了。”乔阿姨碰巧试中一张信用卡,随后便取走了7000元现金。
与此同时,正在一家店吃饭的失主收到了一条取款短信,才知道自己的钱包丢了。等几天后警方找到乔阿姨,这些钱款已经被她挥霍一空。
检察官认为,乔阿姨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乔阿姨已向失主道歉及退赔,近日,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乔阿姨拘役,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捡到他人信用卡并使用
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如果是窃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
认定为盗窃罪
检察官也提醒大家
银行卡设密码不要简单使用身份证件信息
以免被轻易试出密码,遭受财产损失
切勿贪小便宜取走他人卡中钱款
不仅要退赃退赔,还要受法律惩罚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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