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2月15日讯(编辑 田箫)风险投资自诞生之初,便格外强调“风险”的魅力。然而,面对层出不穷的新兴领域投资失败,投资者正在要求风投机构为自己的失误付出更多代价。
近日,加密货币FTX投资者对红杉资本、Thoma Bravo和Paradigm在内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公司提起诉讼,起诉书称,由投资机构对 FTX 的大量投资,将 FTX 描绘成了一个值得信赖和合法的加密货币交易所,投资者指控投资机构违反州和联邦法律,包括虚假陈述、虚假广告和民事共谋。
事实上,被起诉的风投机构自身也在FTX破产事件中遭遇了巨大损失。红杉资本与Thoma Bravo向FTX投资逾1.5亿美元,Paradigm向FTX相关企业投资了2.9亿美元,在FTX出现流动性崩溃之后,三家机构均将其全部投资的价值减记至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曾估值320亿美元、却在一夜间暴雷破产的FTX,不仅为加密货币行业带来了沉重打击,其余波也为遭遇重创的风投行业带来更多不良影响。
60余家投资机构曾看好FXT,对创始人大加赞赏
**被起诉的三家机构都是 FTX 在 2021 年 7 月进行的 9 亿美元 B 轮融资的投资者,这是加密货币历史上最大的一次融资。
**除上述机构外,还有超过 60 位投资者参与该轮融资。包括软银、Ribbit Capital、Insight Partners、Third Point、Lightspeed Venture Partners、Altimeter、BOND、NEA、Coinbase Ventures、Willoughby Capital、40North、Senator Investment Group、Sino Global Capital、Multicoin、Paul Tudor Jones 家族、Izzy Englander、Alan Howard、VanEck、Hudson River Trading 和 Circle等。
完成融资的同时,不少投资机构还对FTX及其创始人Sam Bankman-Fried表示出极大的赞赏。
红杉资本合伙人Alfred Lin称,FTX 是世界需要的高质量、全球加密货币交易所,它有潜力成为领先的各类资产金融交易所。Sam是建立这项业务的完美创始人,团队的执行力非凡。” 红杉资本甚至在其官网上刊出一篇文章,称Sam在与其投资团队高层视频通话时,他还在一边打“英雄联盟”,但这并未影响红杉资本的投资兴趣,随后向FTX投资了2.1亿美元。在FTX暴雷后,红杉资本现已删除该篇文章。
Paradigm 联合创始人兼管理合伙人 Matt Huang称,“Sam是那些特别的创始人之一,他的愿景既雄心勃勃又独特地适应了加密货币的未来。团队的执行力不言而喻,FTX 将在两年内成长为全球顶级交易所。”
Thoma Bravo 创始人兼管理合伙人Orlando Bravo 表示,我们兴奋地看着 Sam 和 FTX 团队成功建立了世界上最尖端、最先进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虽然这本身就是一项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就,但他们致力于通过他们的技术对世界产生积极影响。
尽职调查未完善,美SEC已介入调查
根据向北加州联邦法院提交的诉状,被起诉的风投公司声称已对 FTX 运营进行了大量尽职调查,并保证这一平台是安全的。然而,在此之前,已有部分投资机构承认了自身在尽职调查上的缺陷。
例如,红杉资本在去年11月主动向基金投资者致歉,表示将改进其未来投资的尽职调查程序,更努力地推动早期初创企业的财务报表接受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审计。
软银的投资人也主动向LP道歉,称当时陷入了fomo(fear of missing out)情绪,并没看懂自己投的到底是什么。
淡马锡在从 FTX身上损失了2.75 亿美元后启动内部调查,旨在“研究和改进其流程,并为未来吸取教训”。它发表声明称,其从 2021 年 2 月到 10 月,花费大约 8 个月时间审查了 FTX 的审计财务报表,显示它是盈利的。但是,投资都有风险,尽职调查也有局限,要消除所有风险不可行,而且由外向内的尽职调查,“无法察觉到少数人精心掩盖的欺诈行为”。
除了被投资者起诉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也关注到了频频“翻车”的风投机构。
据路透社报道,今年1月,SEC 已在寻求 FTX 投资方尽职调查的详细信息,目前已询问了几家 FTX 投资方并发出文件请求,要求他们提供在投资 FTX 的时候制定了哪些尽职调查政策和程序,在选择投资 FTX 的时候是否遵守了这些政策和程序,以及是否履行了投资方的信托义务。由于相关调查尚未公开,消息人士拒绝透露被 SEC 调查的风投公司名称。
同时,SEC正在制定新规,拟使投资者更容易就 VC 未尽职调查、不良投资等行为进行起诉,该提案最早可能于本季度完成。这条新规不仅适用于风险投资,还将涵盖私募股权公司、对冲基金和某些房地产投资公司等任何已经受到 SEC 监管的私人投资基金。
VC投资失败,该负何种责任?
不仅自身出现巨大亏损,还要面对法律指控,对风投机构而言,是否应该为投资失败负起更多责任?
鲸平台专家、实用金融商学执行院长罗攀对《科创板日报》表示,投资者起诉红杉资本等风投机构,可能较难得到法院支持。
首先在于诉讼双方的身份问题。作为普通投资者来说,同红杉资本等投资机构一样,都是该公司的投资人。不管他们采取的是直接投资还是间接投资的方式,从法理上他们都是公司的股东。因此,股东起诉股东,诉讼主体是否适格值得关注;
其次是事实问题。如果投资者认为红杉资本等投资机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就必须要证明这些股东存在侵害其他股东的行为。但从逻辑推理来看,加密货币FTX的主体公司是独立法人机构,如果是公司在经营中存在虚假陈述、虚假广告的行为,其责任应当由主体公司承担。而要想追究其他股东的责任,就必须要证明股东责任,而这将很难做到。
如果投资者仅通过红杉资本对外公开的所谓的投资分析报告,作为其虚假陈述的事实证据,这可能较难获得法院采信,毕竟投资机构依据所获得信息制定的投资分析报告,仅对其自身的投资行为负责,而不可能对其他投资者的追随行为负责。
罗攀表示,“我认为普通投资者难以获得法院支持,除非有证据能证明他们之间存在共谋。”
同时,上述专均一表示,这起案件于国内的投资者而言,具有很好的学习和借鉴意义。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较大的非理性行为,比较典型的行为是‘用脚投票’跟随式的投资方式。不少投资者缺乏专业投资能力,有的机构未建立起适合自身的投资逻辑,在此情况下,只能跟随市场上知名度更高的投资机构投资。
“这种投资行为存在两个坏处。一是容易造成投资盲从,一旦大量投资者跟随明星机构蜂拥而入,容易造成投资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反而破坏了企业的发展,造成投资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二是跟随效应可能被不法机构利用,在自己即将退出的市场中释放出投资消息,造成疯抢局面,却导致了大量投资者套牢,这种行为将严重影响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投资者开展任何投资,应该要明确自己的投资方向、范围,有清晰的投资逻辑和风险的承受程度,不能盲目跟从。否则一旦遇上FTX暴雷类似事件,再进行追诉反而可能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