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员足不出户、车辆非必要不上路”的要求,上海宝山警方结合街面巡控要求,对上路的行人、车辆从严落实拦截检查措施。近日,宝山交警分别查获多起使用伪造防疫车辆通行证的违法行为。
4月17日下午,正在牡丹江路富锦路路口执勤的宝山交警支队民警拦停了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
车辆驾驶员朱某下车后神情慌张,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在对朱某出示的《上海市防疫保障临时通行证》进行系统比对后,民警发现没有任何车辆登记信息。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朱某交代,他是某平台的配送司机,疫情期间见市民对配送物资的需求量很大,但自己没有通行资质,就动起了伪造防疫车辆通行证的歪脑筋。
为了赚取配送费用,朱某使用图像处理软件私自伪造了印有本市相关行政单位公章的防疫车辆通行证和防疫生活物资保障企业证明各1张,并使用假证和假公文接单送货牟利。
无独有偶,4月16日12时25分许,宝山交警支队民警在共和新路呼玛路北侧上匝道口执行封控管理措施时,拦下一辆沪牌的小型普通客车。
民警在查验该车的《上海市防疫保障临时通行证》时,注意到驾驶员陈某出示的通行证是复印件,且登记的车辆类型也与该车信息不符。
在对陈某出示的通行证进行系统比对后,发现并没有任何该车辆的登记信息。
经仔细询问,驾驶员陈某交代通行证是从一名姜姓女子手中获取,该女子称自行打印后便可使用。
目前,警方已对实施制作假证并出售假证的姜某开展进一步侦查。
警方提示:任何单位、个人伪造、买卖防疫通行证件的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对于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市民发现此类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