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双11。11月1日,“付尾款”“双11发现商家明降暗涨可索赔”等关键词冲上网络热搜,不少消费者发出感慨:“复杂规则难坏‘尾款人’!没点奥数功底都不配过双11了。”
与“尾款人”相对应的是付定金。然而,近日有多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投诉称,原以为提前付定金能“抢”到便宜,没想到却多花了冤枉钱。专家提醒说,双11优惠多套路也不少,消费者要理性购物,注意留存商家宣传证据,勇于维权。
匡威、FILA等预付定金多花钱
“预售价479元,付50元定金后立减25元,尾款404元。预售价349元,付40元定金后立减20元……”11月1日零点,在经历精心计算和一番“猛如虎”的操作之后,江西消费者刘小姐终于心满意足地睡去。“我在CONVERSE(匡威)官方旗舰店买了两款鞋,总售价828元,在付完90元定金,并扣除优惠券、88VIP专享、跨店满减和红包后,实际只付了尾款479.17元,感觉优惠不少。”刘小姐对记者说。
然而,仅仅10小时过后,刘小姐就坐不住了。11月1日10点多,刘小姐再登录匡威旗舰店时,发现她购买的两款鞋子在减去店铺优惠120元、88VIP专享29.40元和跨店满减120元后,仅需付款558.50元。“我的尾款加上预付款,实际支付了569.17元,这还不算个人红包。说好的预售一定比现买便宜的呢?”刘女士感觉上了当,立即找客服讨说法。
客服先是肯定地回答,预售肯定比现买便宜,称刘小姐预售只花了400多,而现在是500多。在刘小姐指出400多只是尾款,还有90元定金后,客服又称:“可能你今天领到的优惠券更大,使用不同的优惠券会有不同的价格,尾款也会不同。”并称“这是无法预测的,具体以实付为准”。
刘小姐认为,既然以实付为准,那就应该退差价。但是客服却以“已经发货且没有刘小姐的码数”为由拒绝退还差价。随后,她在该店领取的120元满减券也无法使用了。
与匡威有着同样套路的还有天猫FILA官方旗舰店。11月4日,黑猫投诉平台出现有关FILA预售欺骗消费者的集体投诉。消费者投诉称,双11预售期间,该店在直播间承诺满2000元减400元是最大优惠力度,叠加淘宝官方优惠,总共是满2000元减700元。当时花了很长时间才抢到优惠券,预付定金购买优惠券后,又在11月1日零点付清尾款。然而,11月2日该店又放出1万张叠满2000元减900元的券,不用付定金也不用抢,提前付款的都被当韭菜割了。
记者了解到,经多方反映,淘宝给部分消费者退了差价,但后续众多消费者的退款请求目前还未得到客服回复。在黑猫投诉平台,这些投诉均显示“处理中”。
预售定金膨胀不过是数字游戏
除了预付定金抢优惠券、预付定金直减外,今年双11一些电商平台和商家还推出了定金膨胀的玩法。
那么,什么是定金膨胀呢?尔湾科技集团创始人、启牛学堂CEO李鹏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解释道,所谓“定金膨胀”,就是消费者在预售中提前支付商品定金,定金可抵本身金额的数倍使用。
“定金膨胀利用了人类的短视行为。”李鹏说,例如消费者看上了一件原价1000元的商品,A铺打8折,B铺定金200元,付尾款时定金可抵400元,因此尾款只有600元。两家店铺最终付款虽然都是800元,但在支付尾款时,消费者可能已经忘记之前花了200元定金,反而是“支付定金赚了200元”的感觉更强烈。因此,预售阶段抢到的商品,多数消费者会选择如期支付尾款。
李鹏指出,“定金膨胀”虽然香,但是要在下单前结合尾款综合考量金额,注意自己的消费预算,理性消费,避免超支。
谨防预售类消费陷阱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副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吴景明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定金与订金不同,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是买家反悔的,定金不退。但如果是商家存在与宣传承诺不一致的行为,就涉及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回差价或者双倍返还定金。”吴景明说。
记者注意到,针对双11网购尤其是与定金有关的消费纠纷,中国消费者协会、多地消费者组织和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消费提示。
11月2日,河南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和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分局就提醒消费者:双11活动中有很多“定金翻倍”的优惠,消费者“剁手”前一定要多留意,定金通常情况不予退还。此外,还要注意尾款支付时间,支付尾款时也需留意优惠是否与承诺约定一致,以免造成损失。建议消费者在下单时,要截图留存营销活动和商家承诺页面,妥善保留与客服对话、咨询、实际售价及相关的支付凭据,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出现消费争议要及时与商家或第三方电商平台联系,不要错过有效的维权时限;如不能与商家协商解决,应及时向卖家所在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或卖家所在地消费者协会、12315投诉举报热线投诉。(记者 聂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