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重点内容,包括支持汽车消费、零售餐饮消费、以展助销、零售实体壮大、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强化考核激励、明确主体责任,7个方面、11条措施。 湖北将发放四轮消费券
湖北省商务厅透露,湖北消费券计划从9月中旬到12月中旬,在“中秋”、“国庆”、“双十一”、“双十二”期间分4轮发放。活动持续时间大约3个月。
本次湖北消费券将通过互联网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消费者通过在平台上抢券的方式领取。
本次发放的湖北消费券包括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三类。其中商场消费券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餐饮消费券限使用于餐饮店(包括外卖)。
本次活动还将在征选的电商平台上同步发放“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特别消费券,全省全国均可抢券。
开展乘用车以旧换新
湖北省经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2021年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实化乘用车以旧换新活动的相关具体事项,推动这项既惠企又惠民的好政策落实见效。
持有湖北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乘用车,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乘用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补贴;报废或转出的老旧乘用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之前,且2021年9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补贴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报废旧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5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3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2000元/辆;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推进夜经济繁荣
湖北省发改委透露,近年来,湖北省夜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以“知音号”、小龙虾等为代表的夜经济正在成为湖北省城市发展的亮点,为促进消费加快复苏提供了强劲助力。
湖北将繁荣夜经济供给,拟在全省打造包含夜食、夜购、夜游、夜健等多种业态,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夜间消费集聚示范区,对组织效果好、消费促进效果明显的示范区给予奖励。安排部分省预算内投资支持一批有利于夜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对老字号、人流集中的夜经济消费集聚地试点开展环境改造。
开展“欢购荆楚夜”系列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夜间美食地图打卡,联合直播平台举办啤酒节、美食节、小吃节等活动。
根据市场规律合理确定夜经济发展的区域和街区,鼓励夜间延时服务,开展夜间特定街区外摆试点。
据介绍,武汉将组织开展2021“金秋消费季”系列促消费活动、策划组织“网红打卡地评选”活动、组织开展武汉“武夜生活节”。(记者 徐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