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促进城市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包括壮大市场主体、鼓励连锁经营、提升商圈消费、扩大汽车消费、激活餐饮消费、促进时尚消费、加强文旅消费、优化消费环境、加强宣传促销等9个方面。亮点细节包括视情况在全省发放消费券、将逐步放宽广州深圳汽车上牌指标限制、推动深圳东门步行街改造提升等。
步行街建设是提升商圈消费的关键一环。除了加快推动广州北京路二期、深圳东门步行街改造提升外,《措施》还提出,评选认定一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鼓励各地培育一批重点步行街(商圈)。对确定为全国示范步行街、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的,省财政对所在县(市、区)政府给予一次性支持。
《措施》提出扩大汽车消费。其中,将逐步放宽广州、深圳汽车上牌指标限制,释放消费需求。大力推广节能车、新能源车使用,2021年到2022年,广州市配置节能小汽车增量指标增加至8万个;深圳市进一步放宽新能源小汽车指标申请条件,取消社保条件等限制,促进新能源小汽车销售。
在激活餐饮消费方面,《措施》提出,各地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长,加大夜间消费保障力度,完善夜间交通线路,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放开夜间非高峰期占道停车,对商圈、商业街、餐饮集聚区试点夜间分时段步行,增加餐位供应,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
为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措施》提出,有条件的市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加快推动相关市场主体引进首店,推动国际国内品牌举办新品首发、首秀活动,全力打造一批新品集聚地、地标性载体。
《措施》还提出,支持跨界促销,视情况在全省发放消费券。比如,鼓励商贸、文化、旅游相关企业与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合作发放消费券,以二维码、小程序、APP、单张等形式汇集消费优惠券、消费促销活动信息,在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窗口宣传派发。(驻穗记者 张莹)